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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第九届书法新人新作展征稿启事(2024年9月10日截稿)
2024-07-11 16:43:41 来源:福建书法 责任编辑:冯韵 作者: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纪念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文艺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10周年,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充分挖掘海洋文化、“福”文化、侯官文化、妈祖文化、朱子文化等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福建文化,推进我省书法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展现我省一代书法新人的精神面貌,推动我省书法事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福建省书法家协会拟举办“福建省第九届书法新人新作展”。征稿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福建省书法家协会

莆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莆田市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莆田市书法艺术交流中心

二、组织机构

组委会:由主办、承办、协办共同组成组委会,负责书法展组织、领导工作。

评审委员会:由福建省书法家协会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三、征稿对象

非福建省书协会员,年满18周岁,有福建省户籍或长期在福建生活、工作的作者均可投稿(须附福建省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明或工作证明复印件等)。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一致)。

四、征稿要求

1、征稿范围: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刻字三个部分。

2、征稿内容: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纪念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文艺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10周年、歌颂祖国、赞美人民、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展现新时代八闽建设成就,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标注出原作者及篇名,力求保持内容的连贯、完整)。

3、投稿规格:

(1)书法作品

一律竖式,总体尺寸在6尺整纸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小字类作品尺寸可在4尺整纸以内(高度不超过138cm,宽度不超过69cm)。不收横幅、多屏条(对联除外)、手卷、册页类作品。有拼贴的来稿,作者应自行牢固粘贴成完整的一张,但不须装裱。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选。

(2)篆刻作品

印蜕6-8方,边款不少于2枚。自行粘贴成印屏,4尺对开竖式;另附纸注明释文。

(3)刻字作品

材料为木质,规格不小于0.12平方米,不含边框,板厚不小于4厘米。

4、书写及印屏材料: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不接收非纸本类材料创作的作品(传统绢类除外)。来稿请勿托裱、装裱。

五、投稿数量

书法、篆刻、刻字可同时投稿,各限投一体。

六、信息填写

1、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名称、作品尺寸等。

2、认真填写《福建省第九届书法新人新作展信息表》,登记表上附身份证复印件、作品释文、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4年9月10日截稿,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建议邮政或顺丰快递寄件。

八、收稿地址

收稿地址:莆田市书法艺术交流中心(莆田市荔城区八二一北街1971文创园宽庐茶艺馆内)

邮编:351100

收稿人:李志婷

电话:18959557770

请在快递外包装醒目注明“九届新人展”字样。

九、展览时间

展览拟于2024年10月在莆田举行。

十、评审及奖励办法

1、评委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2、本次活动拟评出入展作品130件,入围作品130件。

3、作者入展,获得具备申请加入福建省书法家协会会员资格条件1次;作者入围,获得具备申请加入福建省书法家协会会员资格条件0.5次。

4、向入展、入围作者颁发证书及赠送作品集一册。

5、展览不收参评费,全部来稿均不退稿,由出资方收藏。

十一、其他事项

1、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福建省书法家协会。 

附件:《福建省第九届书坛新人新作展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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