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文化艺术创作季”国际展览交流活动是一项集艺术品展览、艺术品销售、艺术家采风创作、艺术论坛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品牌。活动“引进来”结合“走出去”,以艺术为媒增进海丝沿线国家的深厚情谊和民心相通,同时为海内外艺术家搭建交流借鉴、展示销售、驻留创作、商务合作的平台,在中国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艺术IP。
该活动已于2019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成功举办过四季,“联通丝路 印象侨乡”东盟文化艺术创作季(第五季)国际展览交流活动拟于2024年10月25日在中国福建厦门拉开帷幕,12月将携部分优秀作品走进泰国、柬埔寨巡展,全球作品征集火热进行中。
组织架构
支持单位
泰王国驻厦门总领事馆
菲律宾共和国驻厦门总领事馆
主办单位
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厦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厦门市集美区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福建省文学艺术对外交流中心
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福建省书法家协会
厦门市集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厦门市集美区东盟文化经济交流中心
执行单位
厦门市兴源兴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一、活动名称
“联通丝路 印象侨乡”东盟文化艺术创作季(第五季)国际展览交流活动
二、参展对象
海丝沿线国家艺术家
三、展览地点
中国厦门市集美区东盟文化经济交流中心一、二楼展馆
四、展览时间
2024年10月25日-11月24日
五、展览规模
共展出100件作品(美术60件、书法40件),其中:特邀作品30件(美术15件,书法15件)
六、征稿要求
(一)征稿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二)作品必须为个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含侵犯他人著作权、境内外专有出版权、肖像权、专利权等以及其他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的内容。不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的作品参展。
(三)作品类别
1、美术类
(1)作品题材:呈现中国等海丝沿线国家民风民俗(比如:自然风光、古典建筑、传统服饰、传统歌舞、传统戏剧、传统节庆、传统技艺等),内容积极、健康、向上的绘画作品。
(2)作品种类:中国画、油画、丙烯、漆画、版画、数字绘画、水彩画、综合材料等布面或纸面作品(主办单位统一装裱);
(3)作品尺寸:国画作品尺寸为四尺整纸(竖幅),其他画种则画芯尺寸为60cm≤边长≤90cm;
(4)征集数量:每位作者1幅。
2、书法类(不含篆刻和刻字作品)
(1)作品题材: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八闽文化为主,内容文明健康,有时代精神;
(2)作品尺寸:四尺整纸以内(竖幅)作品(主办单位统一装裱);
(3)征集数量:每位作者1幅。
七、作品投稿与评选
(一)照片投稿
1、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联系电话。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征稿截止时间(10月10日),以收件地邮戳为准。照片收件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源路27号东盟文化经济交流中心;邮编:361012,收件人:于女士,联系电话:15959272818,信封备注:东盟文化艺术创作季(第五季)。邮寄照片请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寄送。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2、除1外,作者还应将作品以电子图片或者扫描的形式(文件格式为 jpg 或 tif,以“作品名称”作为“文件名”,像素不低于 300dpi,画面清晰、不偏色),连同作者本人彩照2张(标准照与生活照各1张)、活动报名表(请至文末下载),共同作为邮件附件于指定征稿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 dmwhys@126.com;
(二)评选
在福建省美术家协会、福建省书法家协会的组织、监督下组成评选委员会,并委派监评,对作品进行评选。由主办方向作者发出入展通知,并由作者寄送原作。
八、作品收件
(一)收件时间
2024年10月15日前
(二)收件地址
入展作品原作的应在收件时间内送达或妥善包装后通过正规物流公司寄达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源路27号东盟文化经济交流中心/于女士/15959272818,并附上展览名称、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尺寸、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具体信息。组委会将在收件后第一时间检查作品并及时反馈签收情况。
九、入展待遇
(一)入展作品为入会资格半次条件,计0.5分,组委会将向入展作者颁发参展证书;
(二)组委会将从入展作品中挑选部分优秀作品参加泰国、柬埔寨的国际巡展活动,具体信息另详;
(三)组委会将从所有参展作品中拟评选出4件“白鹭奖”奖项,其中书法美术各2件。获奖作品(非省美协、省书协会员)具备加入省美协、省书协会员一次条件,计1分,组委会将向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获奖作者可参与十二月份巡展及出访资格。
(四)组委会将安排海内外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包括报纸、电视台、自媒体等;
(五)参展艺术家将有机会获邀参加在中国厦门举办。
十、主办者和参展艺术家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一)组委会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二)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凡涉及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三)凡送评作品的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四)参展作品可根据作者意愿赠送或退回,赠送作品将由东盟文化经济交流中心颁发收藏证书,并用于东盟文化艺术创作季国际交流及海外巡展;
(五)作品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破损,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组委会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十一、活动联系人
国内联系人
林女士 / 13599533115 / kindlylin(微信)
国外联系人
Miss Grace / Zeqing_7(Wec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