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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记•传承”——第三届集美·闽台大学生美术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2025-06-25 17:53:49 来源:福建美协 责任编辑:傅心婕 作者: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年,同时,也是陈嘉庚先生创办美术教育一百周年。在抗战爆发之际,身为华侨领袖的陈嘉庚先生挺身而出,肩负起领导南洋华侨支援祖国的重任。陈嘉庚先生一面筹赈抗战,一面倾资办学,他认为“教育是立国之本,美育为塑魂之根”,不仅创办了集美学校、厦门大学等多所学校,更将美术教育视为提升国民素质、塑造民族精神的重要途径。

本次征稿以“铭记·传承”为主题,旨在通过艺术创作讴歌抗战精神,回溯百年美育薪火,展现新时代两岸青年对历史底蕴的深刻思考与创新表达。我们期待用艺术的力量传承文化根脉,弘扬家国情怀,为抗战胜利与百年美育的双重纪念献上一份充满青春气息的艺术答卷。现将本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厦门市美术家协会

厦门市集美区文联

集美大学

承办单位

集美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集美区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时间

2025年9月中旬

三、展览地点

集美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美术馆(厦门市集美区集岑路2号)

四、参展对象

(一)福建省和台湾省内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在读学生(含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今年毕业的大学生也可以投稿,投稿需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

(二)其他省份全日制高等院校的福建户籍在读学生(含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投稿须附身份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

五、参赛作品要求

每位作者限投稿1件作品参加征集(含合作作品),重复投稿或超件投稿均不予受理。

作品必须为手绘作品,不接受电脑作品。中国画、油画、漆画、版画、水彩画、水粉画、插画等绘画形式皆可。投稿作品画心尺寸统一为:50cm×50cm。油画、漆画需自行做框;其他画种提交画心即可,统一装裱做框。

作品主题:

抗战胜利主题:抗战历史场景、英雄人物、和平愿景、民族精神象征等。

嘉庚美育精神:陈嘉庚先生与美术教育的历史故事、嘉庚建筑、大学生校园生活等。陈嘉庚先生在抗战时期的故事及场景。

双主题融合创作:以艺术视角联结美育传承与抗战精神,体现文化自信与时代使命。

投稿作品应为作者近期原创作品,未参加过福建省美协主办的展览,且作品的任何部分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力。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取消参展资格。

六、展览规模

本次展览将展出作品120件,其中优秀作品30件。(以实际评选结果数量为准)

七、作品征集

送展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照片背面请粘贴展览报名表(见附件)。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30日止,以收件地邮戳为准。照片收件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岑路2号集美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邮编:361021,收件人:林深,联系电话:13515962333,信封备注:第三届集美·闽台大学生美术作品展览。邮寄照片请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寄送,投稿照片不退。

八、关于评审

在福建省美术家协会的监督下组成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初评、复评。

初评:2025年8月初由评委评出初评入选作品,初评结果在“福建美协”“南薰微风”(集美区文联)“集美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复评:初评入围作者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原件参加复评,作者自付邮费。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外包装备注:“第三届集美·闽台大学生美术作品展览”。作品背面粘贴展览报名表。原作收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原作收件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岑路2号集美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邮编:361021,收件人:林深,联系电话:13515962333。所有原作于展览结束后统一退回寄件地址(邮费到付)。

九、作者待遇

本次展览中非省美协会员的获“优秀作品”的作者申请加入福建省美术家协会,计1分;“入选作品”的作者申请加入福建省美术家协会,计0.5分。

福建省美协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十、其他事项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

附件:

第三届集美·闽台大学生美术作品展览报名表.docx